进入危险密闭空间
这张“护身符”请收好!
#前言#
船舶危险密闭空间,是航运作业中最隐蔽,最致命的安全隐患地带。货舱、双层底、燃油舱、压载舱、货泵舱等封闭处所,常年存在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等致命风险,看不见、闻不出、发作快,短短几分钟就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惨痛事故。

绝大多数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伤亡事故,根源都不是突发意外,而是违规侥幸,而未签发进入作业许可擅自进入或违规签发作业许可,几乎在是每一个舶危险密闭空间伤亡事故主要原因,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是进入人员的第一道“护身符”。
典型案例
2026年至今,仅南京海事局就查处违规进入密闭空间行为57起,其中,未签发船舶封闭处所进入作业许可擅自进入或违规签发作业许可就高达50起,全国各地相关事故更是时有发生。

2026年1月“A” 轮在由嘉兴乍浦驶往青岛途中,未办理进入封闭处所许可,2名船员进入货油舱内进行擦舱作业过程中昏迷,造成1 名实习水手死亡。
2026年 6月,“B”轮在湖北省宜昌关洲尾锚地锚泊期间,船员杨某未经许可进入货舱,进入船舶货舱与驾驶室之间隔离空舱后出现昏迷,同行的锚泊船“C”轮船员在进入该舱室对杨某施救时也出现昏迷。后两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法规
1A.1050(27)
6.3.9 The master or the responsible person should determine that it is safe to enter an enclosed space by ensuring that:a permit has been issued, authorizing entry.
6.3.9 船长或者责任人员在确定可安全进入封闭处所时,应确保:取得经签发的进入许可证。
2GB16993-2021
GB16993-2021:5.6.1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处所开展缺氧危险作业前,应取得由相应的作业负责人批准的进入作业许可。封闭处所进入作业许可样本参见附录B。

无论是国际公约A.1050(27)决议,还是国内法规《船舶封闭处所进入作业许可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16993-2021),都对船舶封闭处所进入作业许可做了详细的规定,可见许可的重要性。

船舶封闭处所进入作业许可,更是详细包含进入前准备、进入前的检查、呼吸器及其他设备检查、进入人员监护、工作完成确认全流程,对处所通风时间与频次、空气质量、通信系统、人员熟悉情况、作业时限以及救助和急救设备也都有详细要求,严格按照许可作业,可以有效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相关危害
1造成生命损失
未取得作业许可,意味着空间缺少通风、气体检测等前置安全流程,空间内氧气、有毒有害气体处于未知状态,人员进入后可快速发生中毒、窒息,短时间内就会失去行动能力,造成生命损失。
2错失救援时机
没有许可进入,无专人监护,没有明确作业时限,一旦险情发生,外部无法及时掌握舱内状况,不能第一时间开展科学救援,错失最佳施救时机。
3追究相关责任
没有许可进入危险密闭空间是违反国际公约及国内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一旦查实,涉事船员、现场负责人会被予以行政处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还将追究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安全提示:没有许可,绝不进入!
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作业,进入许可证不是形式,是“护身符”,是安全防线,一次侥幸的无证进入、一次敷衍的违规发证,就是一场赌上生命的冒险,是船员还是岸基人员必须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无许可不进舱、不合规不作业”的铁律,守住船舶安全生产底线。
来源“江苏海事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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